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政策宣讲会的通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给企业带来的红利
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四川省成功获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成都国际商贸城作为试点集聚区。试点的实行,是对传统外贸方式的创新发展,有力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国家、省、市相关文件
2018年9月28日,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七部委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件的函》(商贸函〔2018〕631号),决定在成都国际商贸城、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等6个贸易市场开展第四批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12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法〔2018〕99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 3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出台《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综合管理办法》等15个配套政策体系,并于3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首单启动仪式,正式开启试点出口贸易。
成都国际商贸城作为全国四批次14个城市之一、西部地区首个获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贸易市场,对推进西部地区对外贸易、促进产业发展、有效推动国际营商环境等有着深远的重大意义。
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与一般贸易方式的政策优势
试点政策有近20项与一般贸易方式独有政策优势,享有国家支持的主体准入、出口通关、免税模式、外汇管理等,让外贸更快捷、灵活、更有利于企业降成本。
三、企业深入了解渠道
为促进“成都造”企业更好的了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共享政策红利和贸易便利化优势,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和外贸新路径,切实融入全球国际市场,拟于近期举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宣讲会”,邀请成都国际贸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详细政策进行宣讲。
请相关行业协会告知企业,并收集汇总 《参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宣讲会报名表》(附件1)于4月24日14:00前报市经信局消费品产业处,宣讲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吴松 联系电话:19934389289 61881640
邮箱:541728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