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英文名称是Cheng Du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DFI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在蓉投资的食品及相关企业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地方性、行业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倡导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恪守非赢利原则、及时披露信息。本会设立的目的:建立面向行业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培训服务等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诉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为促进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提高成都市食品行业食品安全和质量水平,促进成都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做出贡献。捐赠单位承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五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邮政编码:61000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参与政府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向会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三)调解内部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密切协会与政府、协会与会员和协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完善行业组织,优化组织结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五)组织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行业专业技能、企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生产的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活动,组织进行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有关本行业的调查报告,全面反应本行业存在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

(六)及时为会员提供企业咨询、技术支持、信息资讯、人才引进、岗位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等各项咨询与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及整合等活动,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七)协调本协会内外的关系,促进对内对外横向经济联系和理论交流;加强同行业合作,促进会员间信息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合法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制造企业、食品经销企业、食品研发、食品检测、院校等单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秘书处初审并推荐,会员、理事单位由秘书长批准,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会员,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会长批准;

(三)由秘书处授予会员铜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发展为会员和担任协会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五)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声誉,不得参与任何攻击、诋毁本会的活动;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尊重知识产权,杜绝从事不公平竞争活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铜牌。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监事、监事长、理事、副会长和会长,通过对秘书长、其它执行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和罢免;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选举形式实行举手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等负责人,通过对秘书长和其它执行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或罢免;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其它执行机构副职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其它执行 (分支、代表) 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 、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监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其它执行机构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事前经成都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其它执行机构负责人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若确需继续连任,需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方能担任。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其它执行机构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本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协调机构内部事宜和对外交流;

 (三)向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提名本机构副职人选,交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任命和罢免;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四条 监事在会员单位、社团从业人员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协会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重要行政会议,有权向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六)主持召开本会内部矛盾调解会议,协调各方意见形成调解方案,督促调解方案的执行,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监事会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七条 本会秘书处职工中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在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行使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会的决议、决定;

(二)引导和监督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支持本会及其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

(五)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六)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八条 本会建立重大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下列事项,须事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的;

(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问题的;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项的;

(四)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

(五)组织、举办跨境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论坛活动、推介的;

(六)会员大会换届;

(七)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其会费标准是:

会长单位: 50000/年

副会长单位:30000/年

理事单位4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全部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七条 本会聘请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月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特殊岗位和人才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九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      日第  届第  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推荐新闻

“富硒富氧、生态筠连” 筠连县绿色食品产业招商推介会圆满举行

相约新“食”代,方便速食成行业发展新引擎——首届中国方便速食产业大会圆满结束
2020.06.29
“发现川味”中国餐饮高峰论坛在蓉举办
2019.03.25
美国传统红肉文化研讨会在蓉召开
2019.04.03
日本游学之旅|这群人为何引得7-11总部5大高管集团出动
2019.04.23
4-5月日本行精益游学考察,探访标杆企业、解析成功密码
2019.05.21
食品安全协会助力政府 开展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培训会
2018.05.23
成都市食品商会第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2018.05.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风险管控培训——新都站、广汉站、简阳站
2019.05.21
多家知名食品企业齐聚宽窄巷子,助力“2019食品安全宣传周”
2019.06.20
兔、鹅养殖巨头浮出水面 ----新疆昆仑绿源亮相成都餐饮供应链展 引领绿色食材新高度
2019.06.28
1200余名食品人,230余家特色食品企业,50余家新零售平台齐聚成都“搞事情”!
2019.06.29
可口可乐、雀巢、华润雪花、旺旺、百威、青岛啤酒,销售过亿的经销商等齐聚上海,只为2019中国快消品大会!
2019.08.15
参观考察|杭州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深度对接,仅剩3个名额!
2018.08.31
国庆七天,乐山大佛美食展,卖到断货你怕了吗?
2018.08.31
智慧计算时代来临,西门子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018.09.07
成都市食品商协会9月活动汇总
2018.10.12
志宏印务灾后复产暨十五周年感恩答谢会
2018.10.19
广汉市VOCs治理现场会在广汉市金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隆重举行!
2018.11.15
企业如何用低成本做营销——成都市食品商会企业家沙龙活动
2018.11.16
2019糖酒会,100大创新产品发布会在蓉举行
2019.03.25

网站公告

关于召开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第三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
2022.10.14
疫情防控倡议书
2021.11.09
【延期通知】2021年四川食品行业年会
2021.01.19
赢战成都春糖,总府皇冠是您最正确的选择!
2020.12.21
5年时间百亿产值!四川食品行业「十亿俱乐部」合伙人招募!
2020.12.17
进击的路上锐不可当,千亿级资源扬帆赋能!电商启航班招募啦!
2020.12.17
食品企业到杭州取经,爆品打造的必经之路
2020.10.16
百味出川——2021极致爆品打造之旅报名开启
2020.10.15
硬核支持!成都市经信局出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指南!
2020.02.21
2014年第二期企业家沙龙活动通知
2014.04.01
找代加工有利乐类型纸包装,易拉罐或PET塑瓶的企业
2014.04.02
关于发布成都市食品商会合作单位信息一览表的通知
2014.06.30
关于开展品牌设计援助活动的通知
2014.12.03
关于开展成都食品优秀品牌联合形象展播活动的 通知
2014.12.03
关于续签和新签2015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的通知
2014.12.03
2014年度四川食品行业产品创新大会暨首届大学生美食节
2014.12.20
关于组织会内企业赴俄罗斯参展考察的通知
2015.07.28
“日本6日精益游学”2.0版,精准考察不容再错过
2019.04.12
关于举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政策宣讲会的通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给企业带来的红利
2019.04.23